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李先生:好评
设施完备,干净整洁,性价比还不错
会员7996:好评
迎宾美眉,行李生都好热情,一直要帮我提行李,跟我介绍了酒店各场所,还帮我拿行李到房间,一到房间,设计很简约不失大气,主要是还特意心思巧妙的布置的房间,这么优惠的价格还有浴缸和落地窗,真的很棒,迎宾姑娘送我贵宾客户才能使用的欢乐时光体验券,上去坐了下,很幽静惬意,行政酒廊外面的风景也不能错过,总之,看美图。
会员036670:好评
环境不错,服务也很好